唐山市路南区关于进一步促进人员适度流动加强精准管控的通告
为更好地适应复工复产形势需要,在继续做好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促进人员适度流动,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即日起,对各类人员流动实施精准管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1、合理调整社区(村)进出管控。凡持有路南区健康通行卡或出入证的本小区居民,在进入小区时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不再进行出入登记;非本小区居民,确需进入小区的,在严格落实佩戴口罩、体温测量、出入登记等防控措施后方可进入小区。凡持有路南区健康通行卡或出入证的居民,在离开小区时需出示相关证件,不再测量体温和出入登记;非本小区居民离开小区时,需测量体温并进行出入登记。居民出入小区的次数和人数不再限制。
2、凡持有路南区健康通行卡的群众,在路南区境内所有公共场所出入活动,仅需佩带口罩、测量体温,不再进行出入登记;非持有路南区健康通行卡的群众,在严格落实佩戴口罩、体温测量、出入登记等防控措施后方可在公共场所出入活动。
3、允许市内一类地区以外非“四类”人员正常流动。除迁安市外,其他县(市、区)之间非“四类”(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人员流动可视为正常流动,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基础上,不再采取居家或集中隔离措施。
允许省内低风险地区非“四类”人员进入我区。对于省内低风险地区非“四类”人员进入我区可视为正常流动,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基础上,不再采取居家或集中隔离措施。省内低风险地区以省政府公布为准,并进行实时调整。
4、省外及境外流入人员进入我区后,继续按照原管控要求执行。
5、居家或集中隔离人员在隔离期满后方可办理路南区健康通行卡或出入证(不包含有特殊隔离要求人员)。
6、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相关管控措施停止执行。
路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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